北碚不动产登(2026)补字第Y019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弘昊,*利莎因保管不善,将 107房地证2014字第****2号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弘昊,*利莎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