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6)补字第Y019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蜀江因保管不善,将107房地证2013字第****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蜀江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