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毁损)声明
权利人已书面声明下列权属证书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声明人
1
游*鑫
长寿区邻封街上*-4
房权证206字第04****号、长国用(2003)字第3**号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