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不动产作废(2026)字第(383)号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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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2025)南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8*号
重庆腾发典当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108101002GB01273F00010360
南岸区*号28-6号
登记机构: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