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万*平)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lj01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万*平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路39号**绿城*幢1-*-4
201房地证2006字第1***4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2026年 03 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