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尹*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lj010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尹*
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97号天骄俊园*幢13-1
201房地证2*字第059472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2026年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