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6-0642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7 |
南岸不动产作废(2026)字第(495)号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南岸不动产作废(2026)字第(49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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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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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号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重庆市南岸区*号18幢6-5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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