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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9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游*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游*丽因保管不善,将渝(20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游*丽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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