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6)补字第Y027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志国因保管不善,将渝(2016)北碚区不动产权第****117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志国
日 期:202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