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51050733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51050733
陈*芳因保管不善,将渝(2026)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2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芳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