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lj017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易*友
重庆市两江新区国博大道2*号6幢16-*
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322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