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徐*会)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徐*会因保管不善,将115房地证2014字第029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