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不动产2026声字第020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庆因保管不善,将102房地证2009字第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庆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