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102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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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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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6房地证2017字第001518号 |
蒲*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500230209005JC00214F0001 |
丰都县栗子乡联合村*组 |
公告单位: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