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6年公字第015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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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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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权证2015字第3****号 |
牟*明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4007001JC00429F0001**** |
大渡口区跳磴镇石林村*社 |
公告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