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27103CSQZF001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渝(2024)南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3*号
王*斌
南岸区*号5栋11-5号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