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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7105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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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71050480

* 因保管不善,将114房地证2011字第1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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