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4047001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40470017
*芳,*勇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长福路299号小小岛2幢3-11-* 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9字第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芳,*勇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