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5047136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250471367
张*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锦华路4号南方·玫瑰城B2区12幢4-*不动产的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宇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