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60518108LFQYS043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518108LFQYS0430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省惠 |
***龙凤一村120号香洲心城3幢4-5 |
107房地证2010字第****8号 |
*省惠 |
2026.05.18 |
发布机构: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