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60604103CSQYS00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604103CSQYS007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重庆市南岸区乡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106号 |
106房地证2007字第05916号 |
重庆市南岸区乡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2026年6月4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