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重庆**典当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108房地证2014字第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典当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