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tmn0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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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 |
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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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明 |
产权证:编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江集用[91]******号 |
重庆市两江新区古路镇*村5组的房屋(原王家乡**村五组)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发布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