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6-2006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7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规资议〔2026〕595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9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廖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筑牢生态文明加强长江流域历史建筑保护的建议》(第0889号)收悉。经与您沟通,该建议是您与黎翔宇、陈丽琼、赵冬菊、毛馨瑶同志共同利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的长江历史建筑文化保护》(批准号:2025SZ46)的研究成果共同提出,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文化旅游委研究办理,您提出的关于创新保护技术、推进示范引领、产业协同及破除行业壁垒四个方面的建议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历史建筑是重庆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市先后公布了八批历史建筑名录,共829处,类型涵盖居住、公共服务、商业、工业、军事防御、市政水利设施等,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体系和内涵。这些历史建筑分布较广且分散,部分还位于欠发达地区,加之重庆气候潮湿多雨多雾,历史建筑又多使用木、竹、土、砖、石等材料,保护利用难度大。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步加大保护力度,但是仍然存在保护状况参差不齐,整体保护水平有待提升等现实情况。就上述问题,我们正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支持自主创新,夯实保护技术能力,强化生态理念融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持续强化历史建筑保护的技术支撑,将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深度融入保护全过程。一是建成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将文物、历史建筑等资源点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11个历史文化街区、53个历史文化名镇、734个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形成图形、点云、影像等精准数字底图,为保护修缮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二是构建历史建筑智能监测体系,自2020年起综合运用物联网、智能传感等技术,累计为180余处重点历史建筑部署智能摄像头与传感器,投入约500万元,记录现状照片18万张,成功预警60余起潜在风险,实现了对历史建筑生态环境(如湿度、温度、结构变化)的远程实时监测。三是开发“发现重庆老建筑”微信小程序、历史建筑核查等系统,建立“随时发现随时申报”机制,并在土地出让前设立历史建筑“用地清单制”,从源头强化保护。四是结合数字重庆建设,构建基于实景三维的“历史名城保护”应用场景,纳入“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实现资源巡查、风险预警、问题整改的多跨协同处置。市文化旅游委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现有829处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将符合不可移动文物标准的历史建筑列入四普新发现文物,并按照“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原则,完成长江沿线古城古镇古街古村等文物补充调查,及时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古老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纳入新发现文物线索。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生态理念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在保护修缮导则中进一步明确生态修复、节能改造等技术要求,提升保护工作的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二、关于“推进示范引领,提升保护整体水平,深度挖掘生态价值”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活化利用实践,推动重点区域成片保护。如山城巷项目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保留原有街巷格局,引入文创、餐饮等业态,成为网红打卡地;法国水师兵营旧址活化利用为集展览、餐饮、文创于一体的复合空间;南岸区对立德乐洋行实施收购保护,实现了整体保护与活化。同时注重历史建筑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同提升,在渝中半岛、南滨路等区域,结合开埠文化、抗战文化,推动历史建筑与山城江景有机融合,打造生态人文走廊。市文化旅游委积极培育文旅融合示范产品,加快培育“渝味360碗”“奉节三峡之巅”等文旅“爆款”,在洪崖洞、十八梯、磁器口等区域推广应用AR扫码导览、沉浸式光影秀等技术,提升游客生态文化体验。同时,依托忠县皇华城、万州天生城、云阳磐石城等三峡考古遗址公园以及奉节白帝城(5A级景区)、云阳张桓侯庙、忠县石宝寨(4A级景区)等重要文物资源,建成开放73个A级景区,有力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不同类型历史建筑,分类施策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将生态价值挖掘纳入保护利用评估体系,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关于“鼓励产业协同,打造保护生态体系,形成生态保护合力”的建议
我局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产学研用协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一是加强校企合作,支持重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高校开展巴渝传统建筑研究,通过校企合作项目记录与研究传统建筑技艺,培养具有生态意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二是重视传统工匠培养,在潼南双江镇等修缮项目中,聘请传统工匠采用原工艺修复,推动传统技艺传承与现代技术融合。三是搭建历史建筑信息数字平台,逐步将数字化建档存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形成档案入库、留存备查机制,为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各环节提供数据支撑。市文化旅游委在“十五五”期间,将重点对石柱湾底谭氏民居、江津真武客家会馆群、云阳凤鸣彭氏民居群等实施保护修缮,加强市级统筹指导,组织文物保护专家开展技术服务,提升保护修缮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依托产业联盟和高校院所,持续开展生态保护技术研究,拓展历史建筑与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的融合路径,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关于“破除行业壁垒,打造融合发展环境,保障生态保护实施”的建议
我局着力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审批流程,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出台了《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方案设计导则》,建立从名录公布、保护规划到修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采用先建后补、择优奖补方式激励区县实施保护修缮;同时与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建立合作机制,如三倒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获得信贷2.4亿元,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严格落实保护规划公示制度,发挥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三师”专业力量,与志愿服务团队合作开展巡查和“认养”工作;通过重庆土交所平台对21处农村闲置历史建筑进行招商推介。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统筹实施,加大对偏远地区的扶持力度。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5日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