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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6-2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规资议〔202661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3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付亚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实施的建议》(第1163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建立“联合勘界+权属确权”协同机制、完善农旅项目空间保障机制、建立“跨区域农旅资源联动”机制事项已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联合勘界+权属确权”协同机制事项

丰都县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是丰都县人民政府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全国勘界办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要求于20015月联合勘定,并报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法定界线,且两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先后进行5轮联合检查,双方对行政区域的界线走向、位置无争议。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根据民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行政区划调整与行政区域面积数据更新联动机制的通知》(民函〔202531号)要求,市民政局将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相关区县及时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归集完善我市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建立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库,实时共享最新行政区域界线数据成果。同时,我局与市民政局认真学习和落实付亚玲代表您的建议,举一反三,融汇贯通,加强指导丰都县民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勘界成果数据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深化部门协调联动,不断提升行政区域界线数据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二、关于完善农旅项目空间保障机制事项

我局会同市林业局指导丰都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向丰都县委、县政府报告,商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开展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论证工作并按程序编制调整方案报批,并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接,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做好调整工作。同时,我局完善了区县毗邻地区的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共享机制,梳理了跨区域的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文件,并指导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跨区域规划编制、用地审批及确权登记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农旅项目空间,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三、关于建立“跨区域农旅资源联动”机制事项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配合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加强“跨区域农文旅资源联动”协调机制和“资源共享、规划协同、产业联动”的跨区域农文旅融合工作机制纵向与横向联动,理顺相邻行政区交界区域(诸如丰都县都督乡盖尔坪)关系,在文旅资源互补、共同促进发展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农文旅资源丰富的地方,结合优势资源禀赋发展农文旅产业。支持以丰都县都督乡盖尔坪区域为试点,开展试点区域资源普查,全面梳理生态、文化、农业等各类资源禀赋,建立试点区域农旅资源台账,精准挖掘互补性资源,重点打造“生态观光+农耕体验+文化研学”联动业态,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注入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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