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已经取得林权证,是否一定要更换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只有在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移、更正以及申请人申请补、换发证书时,权利人才需要更换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