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绩效评估如何组织?
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渝规资〔2021〕710号),各区县政府应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各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科技、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对新型产业用地(M0)的开发建设、企业准入、运营管理、投入产出、履约监管等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报市经济信息、科技、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评估结果作为论证新型产业用地(M0)专项方案合理性、项目终止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