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产业用地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租金可以按年收取,有利于减轻一次性缴纳土地价款的压力。这里的租赁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国家规定的物权,经确权登记后,企业可依法办理确权登记、投资准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贷款抵押等手续。先租后让,是指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人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租让结合,是指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人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将部分用地保持租赁、部分用地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且前期缴纳租金在转出让时可抵扣总价款。
工业用地以上述新方式供应的,由属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纳入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