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首页
公开
服务
互动
专题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渝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大渡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江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沙坪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南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北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巴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合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永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潼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2019年以来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政策问答》
何谓土地二级市场?
日期: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相较于土地一级市场以政府供应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二级市场以市场主体之间转让、出租、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主。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的总称,体现着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