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2019年以来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政策问答》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三、用地协同(五)审批手续。护坡、河道治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意见),非单独占地的项目无需开展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许可。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什么是“非单独占地的项目”?

日期:
字体:
工程建设用地规模较小,可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公益性项目,如城市天桥、地下通道、轨道出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