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三、用地协同(五)审批手续。护坡、河道治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意见),非单独占地的项目无需开展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许可。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什么是“非单独占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