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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基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答:

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处罚,因我局已于2023年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规资规范〔2023〕9号),为避免重复,本次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包含行政处罚。

答:

《基准》按要求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五类事项共计62项行政权力的相关内容。

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李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中有关“针对基准覆盖不全面问题,抓紧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基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