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转让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有规定吗?是否公开?如何查询?
不动产转让的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有统一规定,并进行公开。公众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查看办事指南,也可登录“渝快办”或“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的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专栏查询。
(http://ykb.cq315house.com/cqwwsq/#/entrance;
https://ghzrzyj.cq.gov.cn/ztlm_186/cqsbdcdj/bsfw_49472/bsyj/)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
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https://www.gov.cn/xinwen/2016-12/12/content_5146927.htm)、《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1607/t20160727_2369032.htm),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免收和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对契税和印花税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
5.《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屋登记交易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的公告》明确企业群众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存量房过户,实行当日办结,当场缴纳税费领取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