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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19-02-15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坚持党组织领导责任。切实发挥系统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制机构做统筹”的法治国家建设领导责任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坚持重要培训带头授课,在今年的局管干部培训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十九大报告精神。
——统筹谋划全年法治工作。及时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法治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职能。通过规范行政管理全过程,严格做到在法治化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严格做到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依据和程序都遵守法律规范。 同时,我局坚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不避难,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减轻负担。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原国土局联合工商部门全面推进“三十一证合一”改革,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物业服务企业及分支机构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证照事项目录。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我局累计出台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43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涉企收费。原国土板块按照国家中介服务事项改革要求,清理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0项,并对取消的中介事项实施分类管理。
——切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效能。一是全面开展权力清单事项梳理,持续推进权力下放。原国土板块对权力清单中涉及的1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和调整,共计主动梳理报送权力清单调整事项29项。原规划局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业项目配套设施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审批权限下放至规划分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目前,清理出我局行政权力事项122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提速。积极参与《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批服务通用流程图》以及房地产和商业、工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高速公路等“1+8”审批流程图体系建设。同时,进一步压缩时限,促进审批提速增效。例如:原国土板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压缩至10个工作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缩为5个工作日等。原规划版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节2个工作日,规划设计方案预审环节10个工作日等。在审批要件方面,做到进一步简化,优化事项办理。印发了《关于合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将全市推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合并编制审查。在规划编制资质许可上,取消了由市规划局承担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初审环节,由申请单位网上报住建部审查等。三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参与我市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等内容,强化部门协作,分类研究转变审批方式、流程、时限,拟进一步通过并联办理、同步办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一是深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编制原国土板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外公布,完成《服务指南》编制及网络对接工作。统筹开展公共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编制,印发了《重庆市国土房管系统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522号),确保三级公共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编码”。原规划版块完成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5项事项编制工作并全部录入上线,形成编制“三级四同”通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已下发区县(正式印发或征求意见),累计完成对31个区县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工作。同时,全方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其中两江新区推动不动产登记“疏堵解痛”获得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通报表扬。二是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渝府令325号)确定取消证明事项18项。三是不断提升窗口便民服务质量。完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手册》,强化行政服务公示制度,接受企业监督。提供精细化便民服务,在官方网站实现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申请材料等公示,对建设单位实时短信推送审批结果,方便群众办事。
——系统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营造公平创条件。一是全面推进公正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别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渝规发〔2018〕93号)的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今年来截止目前共计对289个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严格公正执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623号),提升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印发《关于在制止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中加强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411号)等,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和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力度。二是全面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两类信息在信用重庆平台进行公示,截止目前,累计记录共享信用信息约7万余条。不断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原国土板块制定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红黑名单”等信用记录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交易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探索开展信用查询,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查询范围、查询路径、奖惩措施及信息反馈“三个明确”要求。原规划版块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完善城乡规划诚信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并建立与工商、证监、城乡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征信机构的联系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同时,将“红黑名单”查询嵌入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在局电子政务平台的各项行政管理业务登记表中增加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登录链接,要求逢办必查。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立法保障

——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度局立法计划,明确各项目责任处室、工作要求、进度要求,加强立法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立法项目共1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6 件,政府规章6件;审议项目5 件,预备项目3件,调研项目4 件。
——认真组织推进各项立法任务。《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完成调研阶段工作。代市政府起草《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关于解决主城区工业厂房权证遗留问题的通知》、《重庆市农村居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7件,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集体土地上非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局规范性文件11件,已按要求报送备案。
——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初步清理出需修订的立法文件为3部地方性法规、5个政府规章、12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9个局规范性文件,共涉及修订条文约400条。2019年我局将有计划地开展修订工作。同时,今年还完成了涉税清理、著名商标制度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清理、产权保护清理、民营经济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
——及时更新公开执法依据。现共收录涉法文件2093件,新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文件132件。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6件。在我局官网上设置了政策法规查询专栏,及时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严格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严格按照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将法规、规章草案和局发规范性文件,各类规划草案及重要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立项等15类纳入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事项。全年召开局长办公会47次,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施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制审核。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第79号)规定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起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试行)》(未印发)。截止目前,我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有9件。同时,法制机构一年来牵头完成对国家部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其部门、区县政府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38件,合法性审查其他处室文件920件。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重新公开选聘3家法律顾问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起草、修改重大合同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关纠纷调解、招投标活动;代理承办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配合完成2018年土地督察相关工作。2018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通过土地例行督察发现,我市部分区县在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土地供应与利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局积极配合成都督察局开展督促督办,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制定整改方式与验收标准,指导区县切实抓好整改方案编制并予以审查。
——持续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018年,针对市级监管发现的疑似违法采矿线索下发了6批次交办文件,组织、督促和指导区县及时核实违法线索、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市级直查力度,组织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查处矿产违法案件6件;强化行刑衔接,组织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报告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17个,保持了矿产执法高压态势,全年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71件。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矿产执法检查、区县矿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巡查等,重点打击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防止因非法采矿导致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
——切实抓好各项专项工作。一方面,积极推进主城区“四山”范围内违法建筑调查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牵头开展专项行动,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市推进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日常工作,并在组内确定专人负责内外对接、协调配合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参与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草拟了《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六)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公示听证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局政府网站、《重庆日报》和《重庆晨报》发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公告673条,依申请组织听证会20余次。公开违法建筑举报电话966559,接受市民监督举报,受理并核实属实的违建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制止。
——积极配合市人大监督检查工作。今年市人大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圆满完成了检查工作。市人大对两部条例的实施情况予以了肯定,认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认真贯彻,围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行动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三年多来,对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对照市人大对加强和改进两部《条例》实施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落实。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同时,积极履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7份,办结率100%。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18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共744件。我局收到复议案件354件,其中:我局为复议机关185件,审结案件纠错率为33.3%;我局为被申请人47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我局代市政府复议应答122件。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应诉通知390件。其中:我局为被告186件;代市政府应诉204件。
——积极应对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我局系统共收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主要涉及未及时缴纳土地复垦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追缴、行政罚款未收缴造成国有财产损失、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土地资源破坏等事项。同时,为了加强我局与重庆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明确了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两部门协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协作内容,并建立了联合调查、信息通报、培训协作、违法预警、专项行动协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强化沟通协调和指导力度。一是聚焦征地相关法律问题与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召开专题会,并以答复区县局的方式传达会议相关精神。二是与市高院行政庭就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范围、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方式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达成共识。三是与市政府法制办就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范围、市区两级案件管辖等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四是坚持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分析会制度,分三个片区召开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分析会,强化对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复议诉讼案件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八)务实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注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原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把法治教育放在首位,利用多种教育方式,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形成了浓厚的尊法学法用法氛围。一是认真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广泛宣传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二是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按照“七五”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自主培训,同时配合两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调训领导干部,组织系统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5%。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原规划局在重庆市观音桥广场举办测绘法宣传日展览活动。2018年,原国土房管局先后开展了全市“两会”、地球日、土地日、巴渝民宿、地灾防治及专项整治等专题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改进。加之,我局刚挂牌不久,承担着统一行使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等职责,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重大财产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抓好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责任和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部里的立法规划和近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局自然资源立法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按照“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好机构改革和审批改革后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清理梳理以及“立改废释”,加快配合构建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用完善的立法保障自然资源改革事业行稳致远。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进一步整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遵循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立覆盖行政管理全过程的程序规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全局系统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合法行使权力。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小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最大力度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全面履行好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用途管制和维护权益的职能。

(四)高效化解自然资源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审查和指导,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质量,增加行政复议应诉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行政复议应诉的最大价值追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源头。

(五)全面提升全局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引入“互联网+”思维,灵活运用网站、微信、手机APP 、实物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培训。通过大力宣传培训,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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