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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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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市地理遥感中心,市勘测院:

按照全国三调办《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4号)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筹协调做好调查工作

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是全面完成“三调”调查工作的重要标志,也是获取2019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一时点更新的重要意义,坚决完成好该项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好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各地须统筹协调好“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和2019年度变更调查的关系,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分步开展,确保两者工作无缝衔接。

二、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一)尽快形成“三调”初始数据库

在国家级核查合格基础上,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县级“三调”初始数据库整改上报工作的通知》,尽快完成督察整改、权属更新和成果接边工作。经国家级再次核查和数据库质检通过后锁定为“三调”初始数据库,作为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数据和核查基础。其中,璧山区、九龙坡区、江津区、梁平区要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入库;对已完成权属确权更新工作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最新权属成果进行权属更新上图;市三调办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集中按“上接下不接,左接右不接”的接边原则完成市内县级数据的地类、权属、标注和单独图层接边工作。

(二)有序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各区县(自治县)在三调初始数据库基础上,通过初始数据库核实完善、全面内外业更新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将三调成果反映的国土空间利用状况更新到20191231日统一时点上,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的需要。“三调”统一时点更新主要内容包括“三调”初始数据库核实完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权属更新、互联网+实地举证、数据库更新和数据分析等,按增量更新方式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

1、核实重点问题。一是对国家下发湿地图斑范围进行再次核实,对未调查为湿地地类且确存在错误的图斑予以纠正;二是对确实位于城镇范围内的零星非建设用地且未标注城镇属性的,按照不留空洞的原则补充标注为“201”或“202”;三是城镇建设用地内部细化地类中经核实存在综合不合理或地类错误的应如实调整;四是对城镇村建设用地周边,核实确为具备休憩游玩等设施的公园或市民休闲场所的应整体调查为公园与绿地。

2、确定更新内容。依据2018、2019年度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地表覆盖变化信息,一是对初始调查成果的国家复核问题图斑进行修改或举证说明;二是对三调初始数据库没有响应的监测图斑开展逐一调查;三是对监测图斑外的变化进行全面核实。同时,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对新增耕地进行调查,结合管理数据和现状地类对单独图层进行更新,结合实地对耕地2019年种植利用状况进行更新。同步完成专项调查上图工作。

3、启动更新调查。开展三调初始数据库整改完善工作的同时,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影像及监测图斑领取情况,同步组织、全面启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实地调查和举证工作。

4、全面实地举证。采用市级“互联网+在线监管平台开展举证工作。一是国家复核问题图斑中未修改且影像明显无法支持的需举证;二是三调初始数据库没有调查上图的监测图斑,除具备明显建设用地地类特征之外的均需举证,其中,设施农用地、外部特征不明显的建设用地还需内部举证;三是对于“三调”初始数据库的农变未、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图斑需逐一举证;四是对于区县自主变化图斑,除遥感影像明显支持的,其余均需举证(可结合实际选择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积雪覆盖、按规程无需举证或无法到达等举证方式);五是对于初始数据库承诺举证的图斑,具备举证条件的要补充举证,不具备的继续承诺举证或说明。

5、更新数据库。各区县(自治县)要尽快确定统一时点更新软件,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对地类图斑、行政区、村级调查区、行政区界线、村级调查区界线采用增量包的方式上报,对其他图层采用整图层更新的方式上报。

6、开展成果分析。各区县(自治县)在“三调”数据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相关数据成果资料进行叠加分析处理,重点对耕地、建设用地、林地和草地、湿地、水域等重点地类进行分析,为自然资源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切实配合开展“三调”国家级外业核查

全国三调办拟对“三调”初始数据库、统一时点更新库随机抽取区县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工作,主要抽查内容包括互联网+实地互联不能确定的、耕地内部变化、种植属性标注、湿地、权属成果、承诺举证、无法到达、一致图斑(时点变化)等类型图斑。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抽选图斑切实做好涉及核查图斑的土地使用者(承包人或国土所人员)联系及配合工作,保证国家级外业核查顺利开展。

(四)如实开展2019年度变更调查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三调”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技术要求,以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提取2019年度内土地利用变化信息,重点查清2019年度内耕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情况,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统一时间节点

按照全国三调办统一部署安排,各区县(自治县)要高标准严要要求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各项工作。

(一)2020年1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核查相关的互联网+在线实地互联、一致图斑确认、时点更新准备等工作。

(二)2020年2月底前,完成“三调”初始数据库建设、核查及上报等工作。

(三)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及自查上报工作。

(四)2020年4月底前,市三调办组织完成市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向全国三调办报送市级检查合格的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

(五)2020年6月底前,全国三调办组织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工作。市三调办配合全国三调办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

(六)2020年7月底前,省级三调办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并向全国三调办汇交成果。

(七)按国家级外业核查时点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核查工作。

四、严格成果质量控制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国家级核查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分阶段和分级检查的检查制度,认真做好“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同时,对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一)县级自查

各区县(自治县)三调办组织对本地区“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

(二)市级核查

市三调办组织市级核查单位开展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的全面核查,对照统一时点更新卫星遥感影像底图和举证照片,检查县级更新成果是否及时、彻底,确保市级调查成果整体质量。同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各县级单位的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

五、积极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各区县(自治县)各区县(自治县)要确保数据真实、情况准确、结果可靠,在地类变化情况分析上要做到“讲清原因”,始终突出“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坚决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三调”工作跨度时间长,调查任务重,工作困难多,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加强领导,继续保持组织力度不减、人员设备不减、工作信心不减、方式方法不减,统筹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坚决打好“三调”调查阶段最后一场攻坚战。

(三)落实队伍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各区县(自治县)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确保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保证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是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基础上开展,考虑到工作的紧密性,原则上优先考虑本区域三调技术队伍开展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按相关规定委托后尽快开展,确保两项工作同步协调。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