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展示我市“多规合一”改革成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成果应是“多规合一”改革后,评选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并组织实施产生显著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
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可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工作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申报,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6项,其他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方向科技创新平台、团队可自荐1项第一依托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鼓励同类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范围
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等六个类别。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附件2表1至表6,需按要求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及相关附件、公示证明材料(申报阶段无需提供演示视频)。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件及电子版,其中纸质件需提供1套,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为PDF版本,按照“项目名称-表名-附件名称(如有)”方式统一命名,存放在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中提交。成果演示文件为PPT格式,不超过50M。
(二)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申报违法违规和违反“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的项目。涉密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脱密后再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在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工作日,公示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025年9月26日前,各申报单位及局属事业单位牵头的部国土空间规划方向科技创新平台、团队需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线下报送至重庆市城市规划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陈老师,13706870977;
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城市规划协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号楼710),联系人:王老师,023-62192585,13983659081。
附件: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