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二: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
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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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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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我市“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通过“指导区县持续做好全市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前置审查,严格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等整改措施,达到“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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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点上整改处置。一是指导潼南区局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全面清理涉及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项目,核实大弘胜景房地产项目、万达文旅小镇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等情况,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二是指导潼南区局、铜梁区局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共同制定并形成整改方案,支撑大泓胜景房地产项目、万达文旅小镇项目和琵琶岛旅游项目涉及湿地公园问题整改。三是指导潼南区局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完成《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方案》 修编工作,重点统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与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空间衔接。四是指导潼南区局将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为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用地前置审查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撑,并严格开展项目选址前置审查。 (二)统筹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依据《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林业部门编制湿地、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或修编自然保护地总规环节,充分衔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各区县总体(分区)规划,识别空间冲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辅助规划管理和用地审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统筹平衡。整改问题以来,完成定名山—运河、长寿湖、梁平百里竹海、巴岳山—西温泉、万州龙泉、忠县甘井沟、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和湿地保护规划等前置审查工作,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 (三)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待批期间,配合处理生态保护红线外原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项目落地问题。一是配合市林业局指导各区县局收集生态保护红线外原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项目,建立形成矢量数据库并移交市林业局。二是配合市林业局研究制定分类保障措施。三是配合市林业局完成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和“回头看”工作,科学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助推建立高质量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现“回头看”工作成果已以市政府名义报送国家部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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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林业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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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五:建筑垃圾违规处理问题突出,随意倾倒现象普遍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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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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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建筑垃圾违规处理问题突出,随意倾倒现象普遍”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2024年12月底前,在中心城区规划一批盾构渣消纳处置场,全面保障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盾构渣处置空间”,达到加强中心城区盾构渣处置场规划布局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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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建筑垃圾典型案例问题整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治理方案》,成立建筑垃圾工作专班,逐一明确涉及我局工作事项,细化落实职责分工,指导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推进整改。 (二)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中心城区盾构渣场空间预选址方案》,在中心城区预选可消纳空间,覆盖中心城区7条在建轨道线。《重庆市中心城区盾构渣场空间预选址方案》已于2024年7月报市政府同意。 (三)对符合利用临时用地政策保障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渣场,指导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目前,中心城区盾构渣经干化无害化处理后,通过土地平整、生态修复等利用形式,以及运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埋场等方式,基本实现综合利用和科学消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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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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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十七:部分煤矿矿井涌水未经处理长期直排
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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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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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部分煤矿矿井涌水未经处理长期直排”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明确“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全市已关闭煤矿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审查及施工监管”1条整改措施,强化全市关闭煤矿矿井涌水分级分类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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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协同解决矿井涌水散排乱排问题。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关闭矿井涌水管理的函》,有效指导区县审查煤矿生态修复方案,严格对煤矿矿井涌水散排乱排的治理措施进行把关,加强矿井涌水疏排工程设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等没有影响,但涌水量过大的,要求合理布设沟渠、截排水工程,并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避免矿井涌水乱排冲刷农用地。 (二)开展矿井涌水资源化利用研究。组织开展了“重庆地区矿井尾水资源化利用前景研究”课题,就重庆地区矿井尾水现状及分类处置情况、资源化利用方式等进行研究,提出湿地环境用水、热能能源用水、生态补水、生活饮用水、农业用水、矿泉水、工业用水、地下水库、市政用水等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模式,为重庆地区矿井尾水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思路,有利于推动具备条件的矿井尾水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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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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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三十: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反复投诉
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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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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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我市“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反复投诉”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明确“指导荣昌区优化调整高新区四至范围;指导有关区县优化调整国家级高新区四至范围;指导有关区县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中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持续优化产业和居住的空间布局;严格执行产业园区和居住区规划标准和规范”4条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产业布局合理、产城融合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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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精准调整园区四至范围,达到国家要求。指导荣昌区完成高新区四至范围的优化调整,并重新申报。将金科·美丽苑、荣城华府、四季花园、昕晖中航璟熙、荣升悦府、大成家园等6个房地产项目地块,全部调出高新区四至界限范围。该调整成果已于2024年10月通过市级技术审查,2025年5月获市政府批复同意,目前正按程序报国家部委核查审批。指导6个房地产项目周边用地进行规划优化,增加管控措施,促进产城融合。 (二)优化规划论证,深化用地布局。指导开展高新区详细规划评估和调整论证。针对特定敏感地块(如原淬智用地),将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或办公用地,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针对工业与居住相邻情形,明确划定防护隔离带、加大房屋间距等管控要求;要求企业优化功能分区,将生产区布局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并在毗邻居住区一侧加装隔音屏或修建防护隔离带。明确要求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前,必须完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依法审批。 (三)完善制度标准体系,严控未来准入。制定《落实主体功能、混合用地为重要原则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细则(试行)》,指导区县在规划编制中落实环保要求。印发《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在编制产城融合详细规划时,必须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且工业用地布局必须符合国标,相关内容需征得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审批。 (四)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指导有关区县按要求开展全市重新划定的国家级高新区四至范围成果审查,通过市级审查论证后获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程序报国家部委核查审批,防止类似问题在其他区域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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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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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