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规资函〔2023〕78号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复函
阳泽委员:
您提出的《北碚乡村振兴行动要注意保护好乡村地貌资源》(第226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升城乡人文品质
近年来,我区全面落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统筹构建偏岩古镇、金刚碑历史文化街区、澄江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北碚老城传统风貌区、同兴传统风貌区和24处历史建筑的“三层五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一是高水平编制保护规划,实现保护任务和要求层层传导,并落实在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中。二是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工作,动态更新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开展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储存与运用。三是不断充实保护类型和数量,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古镇、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的调查和申报,增强城乡文化辨识度。四是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城市更新、土地出让前的“用地清单”和建筑方案、建筑风貌审查等,分类推进活化利用。五是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为重点,正在制定《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方案设计导则》《重庆乡村传统风貌设计导则》,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建筑风貌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强化乡村规划设计,延续乡村风貌特征
我区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生态保护、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全域全要素的实用性村庄规划85个。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庄规划实用性,提升乡村规划设计及实施水平,在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乡村建筑营建坚持“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宜居建设方式延续乡村风貌特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组团聚落。一是充分保护现有的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要素和地形地貌,延续乡村组团聚落特征,依山就势、融入环境,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二是禁止大挖大填、切削山体,形成高切坡、高边坡。三是根据地形高差和周边环境,灵活布局建筑,采用吊脚、退台、错台等多种方式合理处理自然高差,形成错落有致的整体形象。四是建筑风格尊重传统、突出特色、合理创新、融入环境,传统巴渝风格要求木墙黛瓦总基调,穿插石色相协调,现代巴渝要求白墙青瓦素雅风,新旧融合唤乡愁。五是建筑立面体现地域特色,即提取、继承地方居民原有构筑方式所反映的尺度比例、屋顶形式、山墙特征、立面肌理、色彩搭配等要素,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建筑材料宜就地取材,采用本地的土、木、石、砖、瓦、竹、草等,体现质朴、乡土的氛围,建筑色彩为材料本色表达。六是风貌整治协调美观,方便生活,保证安全,返璞归真,对始建年代久进、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建筑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祠堂、庙宇、亭榭、牌坊、碑塔和堡桥等公共建筑物和构筑物,加强保护,破损的按原貌加以整修。七是保护和恢复乡村原生态自然之美,让“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值增值,即尊重既有的山、水、林、田、湖、草自然景观格局以及农业生产的自然肌理,强化对山体、林地、水域、田园的保护,保持自然的大地田园景观,突出山地村落特有的原生态之美。对山地农村常见的自然坡地采取生态缓坡的处理方式,不做生硬的堡坎等工程性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乡村规划设计,积极引导、合理选址,减少对原始地貌的破坏,一是指导园城公司、镇街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土地资源;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农业和生态等自然资源,坚持节药集约利用土地,点状布局建设用地,减少对现状地貌的破坏;三是按坚持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充分结合现有地貌进行方案设计,将建筑形态与“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有机结合;四是建设前通过现状地形图测绘、影像和照片等方式,保留破坏前的原始地貌资料。
此复函已经张海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袁敏;联系电话:6822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