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规资函〔2024〕159号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87号提案的复函
章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建议 》(第287号)收悉。经会同区经信委、水土管委会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倡导存量工业用地区域整体转型,优化开发机制,允许园区平台等专业企业参与原权利人为主导的联合体,实施转型开发”建议。
近年来,我区抢抓“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机遇,持续优化工业各板块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实施“亩均论英雄”,深耕智能制造、仪器仪表、智能传感器、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推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改造,实现区属板块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根据《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要求,科学开展2024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存变增、增变存”专项行动,从做优增量、深化标准地改革,盘活存量、加强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分类帮扶企业改造提升等方面发力。二是推动企业“数转智改绿提”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触网上云用数赋智”,推动实施规模企业智能制造诊断评估“全覆盖”、技改“扫街”、“百企技改”带动“百企转型”三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力度推动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和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帮助企业实施转型开发。
二、针对您提出的“零星工业用地,可按规划和产业导向,在承担相应公益责任的基础上,由原权利人通过存量补地价办理用地手续,实施转型开发”建议。
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 号)文件要求,涉及将零星用地整合到已出让邻近土地实施统一规划建设的,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通过协议方式办理零星用地的出让手续,补缴地价款并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原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出让用地红线图。 对涉及增加零星用地的,按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时点评估补缴地价款。
今年以来,我局已办理零星用地整合1宗605.8平方米的零星工业用地,涉及土地价款约27.87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结合各园区及企业实际,为有零星用地整合需求的企业服好务,帮助企业实施转型开发。
三、针对您提出的“鼓励园区与企业平台合作,组织区域内权属分散的零星存量工业用地权利人,整合土地资源,归集开发权益,统一推进零星转型、高效开发”和“鼓励园区平台发挥市场主体优势,试点优质物业换低效用地等市场化回购和退出方式,引导企业通过节余房屋转租等市场化方式自主退出低效用地”建议。
近年来,水土新城重点强化园区招商队伍建设及企业服务工 作,统筹优化现有招商资源,充分发挥园区开发建设一线平台招商、服务主体作用。对东湖高新产业园、两江智慧创谷园区等园区招商情况、租赁情况进行上门走访,征求工业用地权利人在整 合土地资源、归集开发权益等方面意见,有效促进园区土地及房屋资源的高效利用。下一步,园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将积极引导投资方本着节 约、高效原则,合理规划土地布局,提高用地效率。同时,引进优质企业,参与烂尾楼宇和低效用地项目盘活。
同时,为规范、有序推进低效工矿用地再开发工作,摸清低效工矿用地现状和改造开发潜力,夯实管理基础,我局牵头开展了低效工矿用地调查工作,对土地审批、开发利用现状、权属情况、城市建设规划相关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城镇低效用地标图建库技术标准,将拟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的低效工矿用地标准在遥感影像图、地籍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建立了北碚区低效工矿用地数据库。下一步,我局将在综合评价基础上坚持规划引领,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充分结合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高效益领域集中,进一步优化完善改革措施。在守住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底线的前提下,按照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要求,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在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此复函已经罗杨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苟峰;联系电话:1360941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