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巴南区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巴南区农用地定级及
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820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完善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现将巴南区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用地基准地价作为法定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城乡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8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巴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将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市场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1.巴南区农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2.巴南区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3.巴南区农用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