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巴南区人大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20240030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40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崔国彬代表:
您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已征未用土地的建议》(第20240030号)收悉,感谢您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土储中心、区征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您提出和关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区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巴南区城市管理联动协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20号),明确区级各部门、镇街、平台公司责任分工,批而未供的空置土地由区土储中心、区投资促进办会同各园区平台公司负责管理。并提出区级各部门、镇街、平台公司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层级负责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等保障措施。2022年区土储中心印发了《储备土地及房屋资产管护实施方案》(巴南土储发〔2022〕101号),对征而未用地块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储备土地实数底数并建立台账,同时根据储备土地类型、自然条件及区位因素等情况,采取委托利用、临时租用、自行管护、委托管护等措施,实施高效化、信息化、动态化监督管理,实现因地制宜,精准管护。对征而未用储备地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通过推动“三攻坚一盘活”开展储备土地管护利用工作,加大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方向、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摸索储备地管护利用经验,确保土地资源高质高效利用。
(二)合法合规加以临时利用。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需搭建建(构)筑物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同时应报同级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
(三)加大招商力度,实现土地有序供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供地计划,做好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力度,逐步实现土地有序供应。
此答复函已经罗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1388305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