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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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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巴南区人大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2024008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6-07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240089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89号建议)收悉,经会商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渝兴公司、巴洲产发集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修复标准

202312月以来,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区生产矿山进行了全面巡查,针对发现的修复质量等问题,20241月,会同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和督促整改,20243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麻柳嘴镇容清、耀圣、幺马冲、六零七腾通等企业开展了补栽补种、修建矮脚墙、清理砾石、增加种植土厚度等措施,提高了生态修复质量。现行修复标准规范是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针对规范运行以来发现的问题,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正在修订完善有关规范标准,我局将积极配合建言献策。

为优化营商环境,现行法规政策对矿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指导企业实施生态修复等工作作强制规定,给予企业足够的自主权同时,相关规定明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不属于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为加强对矿山企业开展修复工程的监督,我局已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联动,将企业开展生态修复相关情况函告属地镇街及区级相关部门,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监管,我局负责组织生态修复方案审查、验收,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渣,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区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质量检查。

二、关于探索资源循环利用

(一)利用矿坑空间建设渣场

区城管局支持“探索资源循环利用”的建议,推进非煤矿山资源循环利用,由区级国有平台公司介入将矿坑再次进行开发。但因麻柳嘴镇周边无弃土需求的建设项目,无法保障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回填客土的需求,不具备开设经营性渣场实现增收的经济性条件。

(二)利用矿区发展乡村振兴项目

麻柳嘴镇辖区范围内的容清、耀圣、幺马冲、六零七4家矿山均位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其矿山关闭后可通过编制村规划,引进投资业主发展农文旅及农产品加工项目。由于农文旅项目前期投入大,资金回收慢,巴洲产发集团在麻柳上述四个矿区暂无策划利用计划、无产业项目,今后将根据招商和资金情况、矿山成熟度再开展策划利用等工作。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支持麻柳嘴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编制村规划和用地手续的办理,在具体项目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支持通过一二三产业发展,以联营、入股或入市的方式发展乡村振兴产业。

三、关于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国家、市绿色矿山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和我区既有工作机制,我局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生产矿山(证照合法有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对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管理的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于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企业,报请市局移除名录。

此答复函已经罗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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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023-6622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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