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3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3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南彭小企业创业基地土地权利性质的建议》(第20250301号)收悉,经与您沟通、与协办单位共同商讨、接受各种方式的督办意见,形成该建议的办理共识和措施,并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方沟通研究形成的共识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说明与代表沟通、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开展重点督办建议“五方会商”和其他建议分片包干督办、现场调研等详细情况)
(一)形成的共识情况。
1.已与协办单位通过函件交流共同研究李杰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2.已与李杰代表电话沟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部采纳并进行了答复。
(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1.由我局核实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确定是否能够编制详细规划,满足土地供应前置条件。
2.区经济信息委应明确南彭小企业创业基地所在区域的产业准入条件,并收集基地入驻企业用地需求。
3.针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方式供地,结合区经信委收集的企业用地需求,明确产业用地供地路径,通过规划统筹、土地征收和土地出让等工作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措施一落实情况。
经我局核实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南彭小企业创业基地所在区域已覆盖城镇开发边界,且分区规划已规划为工业用地,具备编制详细规划的条件,可按需启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可结合区经济信息委收集的基地入驻企业用地意愿,按需启动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措施二落实情况。
区经济信息委回函明确在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及产业政策的条件下,配合我局引导企业出资,以出让、租赁或入股方式获取合法土地使用权,保障企业发展。后续区经济信息委将持续收集相关企业入园、用地需求。
(三)措施三落实情况。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0〕113号)要求,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当前国家土地供应的一项基本制度。针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区经信委收集的企业需求合理论证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其后对建设用占用土地涉及土地征收的的应办理征地手续。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土地应符合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我局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后续土地供应的指导工作,充分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三、承诺事项
感谢李杰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同采纳。我局承诺将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市级工作要求,对企业用地需求分类施策,进一步做好规划保障、土地征收和土地出让等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罗岱局长审签,并已上传巴南区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赵浩然;联系电话:1371885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