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第166号提案)和樊梵提出的《关于_关于我区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建议》(第166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罗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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