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3-001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0 |
《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10-1、E10-2等地块修改控规修改公示
修编目的:为了提高居住品质,加快璧山区站前片区道路建设,完善控规编制程序,加强璧山区规划建设的依法管理,对《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E10、E11、E12部分地块进行规划修改。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7.《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8.《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9.《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局部修改);10.《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修编)。
编制单位: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规划位于高铁站站前片区西侧,其东侧为紧邻锡山路,南侧为曙光胡,西侧靠近重庆恒昭裕房地产,北侧紧靠横二路,修改范围总面积为29.76公顷。
修编内容:1.将E10-1地块与E10-3地块和E10-4地块进行位置互换。
2.E10-1、E10-2等7个地块根据其周边道路勘测范围线进行边线调整,另为保障公园绿地面积不变,新增E11-3地块面积。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11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7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