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5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9 |
《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Q23-1/04、Q21-1/04、Q14-1/04、Q13-1/04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原因:响应璧山区以玉泉湖“进化光环”等项目为载体“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的新定位,在计容面积总量平衡原则下,调整地块容积率指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地块内商业等配套设施完善。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8.《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9.《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57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14号;12.《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住宅占比及指标平衡管理的通知》渝规发〔2016〕102号;13.《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渝房市办[2024]1号);1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计算等规划管理措施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64号);15.《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16.《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17.本次调整范围内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单位:重庆铁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1.Q23-1/04地块用地编号调整为Q23-1/05地块,容积率指标≤1.97不变;Q21-1/04地块用地编号调整为Q21-1/05地块,容积率≤1.31修改为容积率≤1.25;Q14-1/04地块编号调整为Q14-1/05地块,容积率≤1.68修改为容积率≤1.75;Q13-1/04地块用地编号调整为Q13-1/05地块,容积率≤1.42修改为容积率≤1.47。其他规划条件保持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2.修改后四个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9180.38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6479.61平方米,与修改前保持不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以及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 2024年8月1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8月2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41421536
附件:《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Q23-1-04、Q21-1-04、Q14-1-04、Q13-1-04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图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