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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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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5-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新能源装备产业园详细规划修编(2025年)

修编目的:璧山高新区存量工业用地不足,已签约工业项目无法落地,为满足签约项目落地需求,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需要对《新能源装备产业园详细规划(2024年)》进行修编。

修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3670-2018);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5.《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050/T543-2024);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7.《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8.《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9.《璧山区城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试行)》;10.《新能源装备产业园详细规划(2024年)》;11.《璧山高新区曙光湖片区详细规划(2024年修编)》;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修编单位:重庆新田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修编范围:本次修编范围东至黛山大道,西临茅莱山,北至聚金大道,南以虎峰大道为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052.45公顷。

修编内容:1.取消新立一路,调整茅莱山路尹柏水库段线型,根据现状地形调整北部道路竖向,以减少填挖方量;2.将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3.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完善片区配套设施。

申请单位: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涉及利害关系地块现场和网站(http://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2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只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你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联系电话: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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