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9 |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坊片区、青杠河西及清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X11-01等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产权边界与原控规划定的用地边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为支持企业扩建,对现行控规进行局部修改,使其与该企业合法有效的产权边界相衔接。同时,结合现状道路、城镇开发边界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对项目周边区域的规划道路线型及相关地块边界进行系统性优化与整合。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自然资发〔2023〕234号);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7、《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DB50∕T543-2024);8、《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9、《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坊片区、青杠河西及清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重庆市璧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11、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修改单位: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范围:本次规划修改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坊片区、青杠河西及清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X11、HX12等地块,修改区域位于青杠河西—清明北部,东至璧南河,西至东林大道,北至民安街,南至缙云路,修改范围面积28.36公顷。
修改内容:(1)周边道路修改和优化:结合现状道路建设情况,按照现状对民安街、滨河西路、大兴街的西段进行道路线型的调整和优化。其中民安街的道路红线宽度由修改前的26米调整为32米;大兴街的道路红线宽度由修改前的26米调整为17米,道路西段的道路线型结合现状球场等建设情况进行线型优化;滨河西路的道路红线宽度与修改前一致,为24米。(2)地块修改:考虑修改前HX11-02/01、HX11-03/01地块为同一企业用地,规划修改将2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同时考虑修改前的HX11-01/01地块防护绿地内的部分用地现状已为企业建成使用,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产权范围,将HX11-01/01地块东侧部分用地、HX11-02/01地块北侧部分用地、HX11-03/01地块合并为HX11-03/0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面积为14.26公顷,建筑系数≥40%,绿地率为15-20%。取消开发边界外地块:HX11-01、HX11-02、HX12-01、HX12-02部分范围或整体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对上述地块中涉及的用地进行取消。结合滨河西路的线型局部修改,对HX11-04/01地块的边界进行调整和优化,修改后地块编号为HX11-04/02,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面积0.26公顷。
申请单位: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和网(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8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4142153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