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7 |
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统筹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关于建立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空间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期工作安排,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结论,综合规划实施情况和新形势新需求,在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规划约東性指标,不改变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的前提下,坚持正向优化,组织编制了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为进一步提升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 (http://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一2026年6月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动态维护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动态维护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动态维护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7日-2026年6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邮编:402760;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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