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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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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璧山区BS12广普单元GP29-01/01地块详细规划》规划方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璧山区BS12广普单元GP29-01/01地块详细规划编制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周家村

编制原因:为盘活广普镇周家村原云坪粮站的闲置国有土地,保障产业项目落地,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与产业用地布局,编制本详细规划。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3.《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1月版)、4.《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5.《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21年修订)、6.《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等。

编制内容:将规划范围原云坪粮站产权范围内0.32公顷国有土地布局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按照普通工业厂房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容积率,但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容积率下限,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可按2.0左右掌控,最低建筑系数40%、绿地率控制不低于10%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为40米。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6525日至2026年6月24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块现场及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625日-202671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普兴街14号广普镇人民政府  邮编:402765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9609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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