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8 |
《璧山御湖北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璧山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O20-11地块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为了优化片区用地空间布局,推动存量资源高效转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助力城市集约发展、品质提升,特开展御湖北片区O20-11地块的规划修改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3、《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1);4、《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6、《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DB50/T 543-2024);7、《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8、《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9、《璧山御湖北片区、龙梭山片区及渝蓉高速璧山互通片区详细规划修编》;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重庆立城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次修改范围位于御湖北片区的O20-11地块,东至璧城街道来龙村五组,南至御湖二支路,西至方洲动物王国,北至璧泉街道鹰嘴社区四组。修改范围总面积约3.37公顷。
修改内容:将O20-11/0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1.1,调整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55%;将绿地率由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10%。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和网站 ( 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9月1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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